“賠”大了!倆男子酒后開車丟了“飯碗”少了待遇
原標題:酒后開車丟了“飯碗”少了待遇
一個被判拘役5個月,一個被判拘役1個月
我市兩位男子,幾個月前都因醉駕受到了處罰,一個把工作丟了,一個退休待遇受到了影響。
10月8日,記者對此事進行了采訪。
鏡頭一 醉駕被判刑丟了工作
劉某是一位知識分子,在油田工作。
6月25日晚,劉某應邀參加一個飯局,劉某沒打算喝酒,所以開車赴約。
酒桌上,大家推杯換盞,劉某沒有經得住盛情,喝了很多酒。零時40分許,宴會結束,酒足飯飽的劉某,認為這個時間路上車少,不會發生意外,就抱著僥幸心理,獨自駕車回家。
讓他沒想到的是,當車輛行至高新區一小區西門時,與一輛三輪車發生碰撞,事故造成對方受傷。
事故發生后劉某慌了神,他深知酒駕的后果,趕緊電話聯系了朋友白某,讓其冒充駕駛員。白某礙于面子,來到了事故現場。
民警出警后,將劉某和白某傳喚至肇事現場。
二人被帶至交警隊后,白某主動陳述了劉某讓其冒充駕駛員的經過;劉某也如實供述了其酒后駕駛車輛,發生交通事故的事實。
經認定,劉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;經鑒定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225.9mg/100mL,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,劉某隨后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。
經高新區人民法院審理,最終以危險駕駛罪,判處劉某拘役5個月,并處罰金5000元。
宣判后,劉某當場痛哭流涕,痛恨自己犯下的錯誤。
判決生效后,法院依法向其單位送達了刑事判決書,單位依程序將其開除。
鏡頭二 醉駕退休待遇受到影響
姜某是我市一企業退休職工,退休后,生活過得悠閑又自在。
4月28日下午,姜某遇到了多年未見的老友,于是相約在一家餐廳喝酒,回憶曾經一起走過的歲月。
當晚20時許,姜某無證駕駛一輛電動三輪車回家,駛至高新區一街道拐彎處時,被民警當場查獲。
經鑒定,姜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130.6mg/100ml,屬醉酒駕駛機動車。
高新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姜某,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,醉酒后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,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,應予懲處。
鑒于其歸案后,姜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,系坦白,可從輕處罰;且主動接受處罰,可依法從寬處理。
據此,根據本案的犯罪事實、情節、性質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,依照《刑法》相關規定,以危險駕駛罪,判處被告人姜某拘役1個月,并處罰金4000元。
判決后,姜某認罪伏法,當其得知醉駕行為影響到自己退休待遇時,特別后悔。
判決生效后,法官依據法律規定,向相關部門送達了刑事判決書。
相關單位將根據規定,對姜某作出是否降低或取消其退休待遇的決定。
大慶晚報記者 鄒影